快訊/柯文哲一審「宣判結果出爐」!

案件偵辦時程相當曲折。2024年5月,國民黨市議員鍾小平提出告發,北檢正式立案偵辦。同年8月爆出民眾黨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疑雲,檢廉單位於8月30日大規模搜索柯文哲住處、辦公室及黨部,當晚將柯文哲移送複訊,隔日凌晨遭當庭逮捕。北院先在9月2日裁定無保釋回,但高院於4日撤銷,5日重新裁定羈押禁見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


檢方在去年12月26日宣布偵結,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犯收賄及圖利罪,求刑15年;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罪求刑11年;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的背信罪,求刑2年6個月,4罪合計求刑28年6個月。如今一審判決,認定4項罪名成立,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,並褫奪公權6年。檢方原先求刑28年6個月,經過長達2年的法律攻防,最終判決較求刑減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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